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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媒体学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

2021-07-01  点击:[]

新媒体学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

各单位:

为了加强学院管理,规范学院对外联络,特制定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新媒体学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。此规定,将作为学院的长效管理规定,贯彻始终。

一、学院公章印有“新媒体学院”字样。

二、学院公章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,并由专人负责。

三、各单位或个人需使用学院公章,需填写“新媒体学院公章使用审批单”,经单位领导、学院院长签字批准后,交学院办公室备案,并登记。

四、需加盖学院公章的重要材料,必须同时向学院办公室提供一份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,以供备案,否则不予办理。

五、不得携带盖有公章的空白证明外出。

六、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公章外出,如确因需要,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,用后及时送回,并向院长汇报使用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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